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97.照原定计划,在开头这几节有必要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和或教会末期的教导。前一章开头那几节解释了马太福音24章19至22节的内容,接下来解释23至28节的内容,经文如下:
那时,若有人对你们说,看哪,基督在这里,或在那里,你们不要信。因为假基督、假先知将要起来,显大神迹、大奇事。如果可能,他们连选民也要迷惑。看哪,我预先告诉你们了。所以若他们对你们说,看哪,祂在旷野里,你们不要出去;或说,看哪,祂在内屋中,你们不要信。闪电从东边发出,直照到西边,人子来临,也要这样。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。(马太福音24:23-28)
340.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表示对那些被称为“该隐”的人来说,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,这从本章开头部分(337节)清楚可知。以前,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,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。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,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,把它们降为教义,并称该教义为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,仿佛发现了新大陆。就这样,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。古时,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,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。例如,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,经上说“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”(创世记16:11);解释流便之名,便说“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”(创世记29:32);解释西缅之名,便说“耶和华听见我失宠”(创世记29:33);解释犹大之名,便说“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”(创世记29:35);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“耶和华尼西”(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,出埃及记17:15)。同样,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或“该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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